根据成都市2018年1月25日由责任单位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消息——《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我们总结了成都2018年春节能不能放鞭炮?到底哪些地方不能放等问题做了一个总结:
过年放鞭炮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日前,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发布通告,正式将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扩展至二绕内侧以北的直管区辖区。
龙泉驿区发布禁燃区:
主城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龙泉驿区禁放区域:
东起大十三路、沿山路、公园路、建材路、玉扬路、桃都大道、车城大道、驿都大道至绕城高速。
南起大十三路、桃园路、光星东路、鲸龙路、成简快速路、成龙路至绕城高速。
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这些地方同样不能放: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
车站、地铁、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军事设施保护区、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物资储存仓库、机动车停车场;
加(配)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以及周边200米范围内;
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商场、集贸市场和文化娱乐体育场馆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放鞭炮烟花等禁止行为:
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住宅的阳台、窗口、楼道、屋顶燃放或者抛掷烟花爆竹;
向行人、车辆、航空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绿化地、地下管网等抛掷烟花爆竹;
妨碍行人、车辆、航空器安全通行;
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安全和破坏生活环境、生态环境的行为。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违烦处罚:
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查处;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