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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平衡品牌设计中的艺术价值并合理利用起来

目前我们的大多数设计是以盈利为目的存在的,比如早起原石创意设计提出的“设计创造价值”这句SLGAN,出发点就是以盈利为目标的商业设计的作用,但有时设计需要一个独特性或者创新,会和艺术沾上一些关系,尽管我个人认为,设计和艺术关系不大。

回到标题这个看起来十分陈旧的问题,从多个层次去考虑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我们所说的创意设计领域,它不是一个观点的感性认知。如果你是一个有创造力的人,你有过很棒的创意,如果你没有把这些创意转化为价值,那么你的创意并未落地,但是你把它变换成一个商品或者价值贩卖出去,那么它就变成了创新,不管他价值多少人民币。

设计中的艺术线条利用

 

有人认为,试图在艺术和设计之间划清界限的想法是愚蠢的,它们只是一曲音乐的不同声调。利润肯定是一个因素,功能性对于人来说是必须品,感性的设计价值认知并非每个人都需要,也有人认为和功能比起来,设计最后可能会仅仅取得画龙点睛的作用,如果你发明了一个非常牛X的东西,没有人在乎你在上面贴了logo或者什么图案呢?

不过,由IDEO设计首席执行官蒂姆•布朗的《Change by design》一书提出了一个新的观念让我印象深刻,即设计思维的价值,他认为设计的创造和发明创造不一样,但是设计和发明创造同等重要,它们担当不一样的作用。发明出来的产品并不等同于商品,只有好的设计才能把产品放入经济效率层面和消费心理的层面,而这些是发明产品的人并不会考虑的东西。更为重要的是我发现,利用设计思维构建一个策划或者创意,往往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并且这种思维完全可以系统性的进行开发,和其他已知的科学技术一样。

另外有一种思维是用影响力来判断价值,无论设计或者艺术作品。比如前两年有个新闻是一个农民兄弟自己用破铜南铁造了一艘潜水艇,只造了一艘,没有卖所以它不是商品,但是他的建造过程有点类似设计,但是这件事情提升了影响,并且提供了一个参观需要购买门票的可能性,但是建造之初并未考虑到这些层面来。但他却带了了影响力。另外还有一个例子就是某些家具展厅里的展品,即使他们仅仅做了10件样品,也没有销售,但是他们却为展示它的空间带了价值。不管你叫他们艺术还是设计,这些项目都对创意世界产生了影响。

在我的设计工作中也能够窥见二者的差异,无论是一件艺术品、一个机器或者商品、还是一种服务,他们最终都给人们带了某种影响,这就是一种创造性的东西,这些创造性的东西即使从来没有钱或等价的交换交易,它仍然属于一种价值的创造,因为只有这样,它才能形成一个可衡量的东西,可以被判断、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分享。所以单方面去衡量艺术在设计中的价值并没有意义,掌握了思维的方法才能在品牌设计中驾轻就熟的适应这样的经济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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