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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形象建设中logo命名时一定不能产生歧义

品牌形象是企业与消费者可以直接通过视觉感受到的,企业品牌对外宣传的同时,也是在立足于市场、与客户产生共鸣,可以说是直接融入人们心底的,但是作为非直观感受的品牌命名又是怎样的啦!品牌名是虚拟的,他是通过人对于文字的学习,然后建立起对于一些事物的认知构架,通过这个构架对于名字这种虚拟的形象做出一个认知。他无法像品牌形象一样有直观的展示,所以他的形象无法定义,甚至会产生一些不好的、负面的因素,从而影响品牌发展和壮大。

品牌名的命名原则最重要的是不能有歧义。古时候就有一个观点,你可以不做,但是不能坏事,命名同样如此,你可以不那么精妙,但是一定不要让人往坏的地方联想。中华文化是博大精深的,同一个字因为不同的发音和不同的场合,就会产生不一样的意思。品牌名在不同的场合,因为不同人的认知构架不一样,从而会产生歧义,所以命名品牌名一定需要考虑到这一点。

网上有不少恶搞某些品牌的,把一些其他的元素嫁接在品牌上,从而对于品牌产生一些不好的影响。所以品牌名命名首要考虑到谐音的问题,而存在谐音往往有两个方面,一个好的和一个坏的,好的可能不会被点名,但是坏的一定会流传千里。因此在命名的时候可以把同音字并列开来,横纵对比看是否会产生歧义,这样可以尽量减少歧义对于品牌的影响。

产生歧义不仅仅是与表面的名字相关,从品牌发展的角度来说,他还与产品使用的环境息息相关。比如说一些词汇在平常使用是没有关系的,但是当他在一些特殊的环境当中,就会产生别的意味。比如说“德龙”二字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是与孕妇相关的行业,就会产生性别歧视的意味在里面。品牌命名是与产品的使用环境密不可分的,我们要考虑到我们的产品是什么,是吃的还是用的,吃的在什么地方吃,和谁一起吃,用的在什么地方用,与谁一起用之类的联想问题。

品牌命名的时候一定会考虑到歧义的问题,很多品牌往往因为歧义会一时出名,但是最终结果是会在消费者心里留下不好、不正面的印象,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品牌发展,这不得不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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